室内空气检测应成住房租赁“标配”

2024-04-11 09:03:12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海宁

责任编辑:田艳敏

  “串串房”,也被称为“陷阱房”“贩子房”——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修房高价租售,因甲醛等有害物质含量极高,又被称为“白血病套房”。如何规避“串串房”,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4月10日《法治日报》)

  在住房租赁市场上,“甲醛房”“毒房子”早就存在。如今引起关注的“串串房”其实就是“甲醛房”,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区别是,此前“甲醛房”多由房屋中介出租,而“串串房”由炒房客出租,两者本质都是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

  出租房室内空气有害物质超标,必然危害租客身体健康。然而,部分房屋中介、炒房客、二房东,为自己赚钱不顾及租客健康,选用廉价材料甚至不合格材料装修房屋,加上急于出租,导致室内有毒物质含量超标。从上述报道中记者调查看,当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不少“串串房”,危害极大。

  而且,不少租客租到“串串房”后遭遇维权难题。例如,出租人不承认房屋有毒物质超标,只愿解除合同但不退押金,二房东、房屋中介和房东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等。而承租人因多是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一般很少有精力走到诉讼这一步,往往只能不了了之。可见,这类“毒房子”给租客健康权益、财产权益等造成多重伤害,亟待引起有关各方重视。

  从租客角度来说,租房时遇到新装修的房屋,不要被屋内表面“精装”所迷惑,而是应该要求出租方提供专业检测机构所做的室内空气检测报告,只有各项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才能去租。同时,要将室内空气质量合格写入房屋租赁合同,一旦发现室内甲醛有害物等超标要依法维权。

  从立法和监管角度而言,应当将出租房屋室内空气质量合格明确写入相关法规,并将室内空气检测报告作为新装修房屋出租出售的“标配”,还要像抽检其他商品质量一样,对出租出售的新装修房屋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定期公布抽检结果。一旦发现出租房内有害物质超标,应当对出租方予以行政处罚。如此一来,法规可起到规范作用,监管将发挥倒逼作用。

  在立法规范方面,《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其中明确“室内空气质量”具有示范意义。

  另外,司法机关也要为租房受害者撑腰。法院不妨多些判例警示,还应降低诉讼成本鼓励受害者诉讼维权。特别是,将室内空气检测作为新装修房屋出租出售的“标配”,值得研究推广。

作者:冯海宁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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