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事儿,王某某被拘留15日,济南法院通报

2024-07-28 18:51:31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陈彤彤

责任编辑:孙亚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当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不得实施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但是,仍有当事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近日,济南高新法院通报一起案例——

  7月25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明知被限制高消费后仍购买飞机票出行,济南高新法院干警立即赶往机场,依法对王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因这事儿,王某某被拘留15日,济南法院通报

  该案系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王某某向吕某某借款,因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已满,吕某某依据借条向高新法院起诉。

  经法院判决王某某支付吕某某共计258万余元及利息,2022年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王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高新法院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名单。但是,在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依旧“无动于衷”,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随后,高新法院执行干警经过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于7月23日,通过近期办理的护照购买机票并乘坐飞机出行,这让执行干警感到意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限制消费令中的限制消费措施,是限制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因生活必需而进行禁止的消费活动,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根据法律规定,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王某某并未向法院提出申请,她的行为已然违反了限制消费令。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高新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济南遥墙机场,与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候机楼派出所工作人员现场沟通,锁定被执行人王某某返程航班及时间。

  7月25日,高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卉带队前往济南遥墙机场,在机场公安局直属分局候机楼派出所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至法院并处以15日司法拘留。

  限制高消费的措施,是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对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有效手段。济南高新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情况,强化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弘扬诚信文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陈彤彤

责任编辑:孙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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