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济南公安历城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三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具体如下: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关于“中金嘉禾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中金嘉禾商业运营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23年11月8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周某、赵某等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中金嘉禾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金嘉禾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立案侦查,请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9月13日前,携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华山派出所报案登记,如实说明本人参与集资情况。
二、涉嫌参与“中金嘉禾商业运营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共同犯罪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三、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高警官 宋警官
联系电话:18866118327、18553179955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24年8月21日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关于“山东大数客生鲜连锁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山东大数客生鲜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山东大数客生鲜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立案侦查,请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及复印件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华山派出所报案登记,如实说明本人参与集资情况。
二、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高警官 宋警官
联系电话:18866118327、18553179955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24年8月21日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关于“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康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于2024年6月4日立案侦查,同日对康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确保案件顺利诉讼,请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及复印件于2024年9月19日之前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洪家楼派出所登记,逾期公安机关将不再接受登记,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虚假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获利出局人员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至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对于对抗调查、拒不退款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 系 人:焦警官、刘警官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堡路七号
联系电话:0531-88035034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