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报废车,“学法减分”等车驾管业务办不了

2024-09-01 12:11:09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新黄河记者:柴颖颖

责任编辑:刘克

  车辆是有“寿命”的,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标准,就要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不得继续使用。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并将会面临罚款、强制报废机动车以及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名下有报废车,“学法减分”等车驾管业务办不了

  你对报废车了解多少?8月3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进行解读。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名下有报废车将无法进行“学法减分”。请广大‌车主及时处理名下的报废车辆,‌避免影响办理其他车驾管业务。

名下有报废车,“学法减分”等车驾管业务办不了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作者:新黄河记者:柴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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