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4日讯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9月24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从两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和实施路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这一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效期到今年年底。
单件家电最多补贴2000元
今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安排15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为了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我市对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以及汽车、家电等消费领域以旧换新需求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围绕重点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明确提出,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国家规定目录内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对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后续,还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家装等产品改造更新。
《工作方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新能源货车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予以单台最高1500元补贴;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予以单台不超过50%的补贴;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予以单台最高6万元补贴。在新能源货车购置方面,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补贴3.5万元。在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工作方案》主要有加大了支持力度、扩大了支持范围的特点。以汽车报废更新为例,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此外,家电以旧换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较之前均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两新”政策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此次出台加力支持政策,支持范围增加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领域,基本涵盖了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常用消费品,满足市民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我市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2094.34万元
消费品以旧换新是一项利民惠民的综合性政策。
我市积极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提高汽车报废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同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发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2094.34万元,家电销售21449台,实现销售金额1.1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正积极筹备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目前,国家和省级在这两个领域暂未出台明确的补贴政策,我市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举办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推介和促消费活动。截至目前,联合省装饰协会、省家具协会,联动5家卖场和500余家企业开展家居消费节、家装消费节进社区等系列促销活动10余场;相关部门全面摸清全市电动自行车底数,全面了解掌握电动自行车经销法人情况,做好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白名单征集准备工作,待上级政策明确后,及时开展市级补贴活动。
15类农机可享受报废补贴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本次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和以往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相比,扩大了范围、提高了标准,同时补贴办理更便捷。
具体来说,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种类,从原先的7类扩充到15类。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机、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铡草机、播种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烘干机,可以充分满足广大农民的报废需求。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采棉机并购置同类机具的,可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付购置与应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