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遇阻,创业者打算“破茧重生”怎么办?经营异常,企业寻求“新陈代谢”怎么办?2024年,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低的创新成果,作为政府管理创新领域4项改革试点经验之一在全省复制推广。
济南一家高校毕业的刘先生就在这项改革试点中纾解了愁眉。“如果不是找工作有背调,我都忘了名下还有一家公司,经营不善已经被列入异常名录。”那是一次失败的创业经历,大学毕业一腔热血,刘先生与多位同学共同注册公司创业,屡屡碰壁让其决定先找工作积攒创新资本与行业经验,“没想到,这个已经停业的公司,却成了找工作的‘绊脚石’。”
之前的合伙人已经失去联系,列异的公司又无法正常注销,找到新工作又无法入职让刘先生急得上火。“别着急,您名下公司情况符合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条件,我们帮您办!”市场监管人员的一席话,让他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公司的顺利注销从根本上解决了后顾之忧。
近年来,随着注册便利化改革措施的实施,经营主体快速增长,但部分长期不经营或联系不上的经营主体,沉淀形成“空壳企业”和“失联主体”,此类企业既不经营又不主动注销,占用了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降低了市场活跃度。为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健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构建“筛选企业、申请公示、清算裁定、注销登记”闭环管理模式,打通强制退出“最后一公里”。
从程序启动、信息公示、实施清算、法院裁定、登记机关注销等环节均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依法保护债权人、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梳理吊销企业情况,向法院提出清算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管理人组成公益清算组进行清算,出具清算裁定文书,由清算管理人持法院裁定文书到登记机关对其注销,相关经营主体彻底退出市场。对资不抵债的转入破产程序,按规定执行破产清算,有力维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
同时,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各区县复制推广、同步推开,扩大改革成效。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对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处理、个别问题跟踪指导,及时解决清算费用、纳税非正常户处罚等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推进模式,为实现强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对有关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公示,产生良好引导带动效应,部分企业自觉履行清算义务,主动申请注销,改变以往经营主体不主动清算债权债务、监管部门没有制约措施的局面。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推送吊销企业1030家,依据法院裁定完成注销392家,有力促进经营主体履行责任义务,推动经营主体形成“不经营要注销”的共识,营造了社会共治良性发展氛围,夯实发展基础。(济南时报·新黄河 记者:李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