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厚的古墓葬资源,这引得一些心怀不轨之人“呼朋引伴”,蠢蠢欲动,妄图通过“倒斗”一夜暴富。
日前,由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董某等九人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此外,这九名被告还须承担民事责任,支付修复工程费用及修复工程设计费,并在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四下勾连 组建罪恶“联盟”
2023年8月的一天下午,村民小吴发现归南汉墓旁出现了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多年前,汉墓冢处有个洞,如今洞又被挖开了,旁边的土还是新的。小吴敏锐地察觉到,这伙来路不明的人很可能就是盗墓贼,他立即报了警。
经调查,2023年4月,负债累累的董某在工地结识了曾因盗墓入狱的徐某,心中起了歪念。他联系了在狱中认识的朋友胡某杰,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干一票大的搞钱还债。他们与徐某一同喝了顿酒,决定一起“发财”。
此后,徐某发动自己在盗墓圈子里积攒的“人脉”,找来了几个盗掘老手。董某和胡某杰为下墓筹集了资金和路费。考虑到盗掘后的变现,徐某想到了老相识时某某。时某某懂行,又有渠道可以倒卖古董文物。徐某将时某某介绍给胡某杰和董某,称若真能挖到宝贝,就经时某某的手倒卖出去。
2023年8月,胡某杰再次联系董某,带来一个“好消息”:时某某为团伙拉来了一位投资人侯某某。四人正式组建团队并达成共识,将盗墓所得财物分成11份,算上找来的盗掘“技术人员”,总共9个人。前期出资的胡某杰、侯某某每人占两份,剩下的每人占一份。
贪欲驱动 上演疯狂“掘宝”
定好分红比例后,该盗墓团伙正式开始行动。经过团队多次实地勘察以及内部商议,董某一行人最终选定归南汉墓作为目标。上午8点多,该团伙来到现场挖掘。董某和侯某某在附近河边钓鱼放哨,其他人在中心现场挖掘。连续挖了两天,风平浪静。到了第三天下午,侯某某发现有人在现场围观。该团伙遂立即停手。第四天,警车来到了现场。该团伙见状不妙,迅速撤离。他们心里清楚,这次的事情已然败露。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长清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审查查明,这个犯罪团伙成员多为熟人介绍入伙,有明确的层级、分工、行为模式,形成了以董某、侯某某、胡某杰为首要分子,其他6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组织。检察官对案发地进行实地审查,发现董某等人开挖一竖穴盗洞,盗洞开口约130厘米×130厘米,深约10米。经鉴定,该盗洞对归南汉墓造成了严重损毁,对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法网恢恢 终是“自掘坟墓”
长清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区文旅局进行了多轮磋商,就案件修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双方共同勘查现场,委托相关单位制定了《济南市长清区归南汉墓修缮保护设计方案》,确定了该盗洞对归南汉墓文物本体造成了严重损毁,需对归南汉墓面临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制定了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预算,为法院对董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定罪提供了便利。
最终,董某等人当庭表示认罪,并同意公益诉讼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修复费用。
办案检察官表示,古墓葬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更是宝贵的精神财富。盗掘古墓葬的行为,破坏了墓葬的完整性,改变了墓葬的原有保存环境,严重危害文物安全。妄图通过盗墓“一夜暴富”,实则是在给自己“挖坟墓”。盗掘古墓葬的被告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希望今后把祖辈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