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干字当头 勇挑大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麻鹏飞透露了山东推进城中村改造方面最新进展:16个设区市均已纳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将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加大对项目审核把关力度,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能够获得国家政策支持。
2023年7月,国家部署在35个超大特大城市实施城中村改造;2024年1月,将支持范围扩展到省会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200万以上的大城市;2025年又扩展到地级及以上城市。我省把这项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拉动投资消费、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实施。2024年,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临沂5市共211个项目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涉及安置居民20.4万户、安置住房29.2万套。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组建省、市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全省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方案,指导有关城市制定市级配套措施11个,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政策支撑。2024年共争取中央城中村改造专项补助10.4亿元、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692.1 亿元,居全国前列。当年,全省已开工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30.7万套,开工率105.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目前,我省16个设区市都已经纳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各市正在研究提出一批比较成熟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2025年支持计划。我省将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加大对项目审核把关力度,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能够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在筛选项目时,一方面,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一项目两方案”比较成熟,也就是说,第一,征收安置方案要做得扎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第二,资金平衡方案能够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加大对货币化安置方式的支持力度,鼓励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房子,减少或者不用在外过渡,能够直接搬入新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各市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尽快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