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发文字号为鲁政字〔2025〕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尧王城遗址和大辛庄遗址保护规划的通知》于3月3日下发。
《通知》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尧王城遗址保护规划(2024—2035年)》《大辛庄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年)》予以公布。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公布的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做好文物保护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周边环境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和展示措施,以及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具体方案,并依法按程序报批。
尧王城遗址:代表了海岱龙山文化尧王城类型
记者从公布的《尧王城遗址保护规划(2024—2035年)》文本中查询到,尧王城遗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高兴镇,是一处大汶口文化晚期至龙山文化中期的特大型遗址,是海岱龙山文化尧王城类型的典型代表。该遗址1977年被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规划目标及重点”为:充分考虑遗址现状情况与地形地貌,结合相关规划要求,将保护规划与城市建设充分衔接,调整尧王城遗址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真实、完整地保护尧王城遗址本体、整体格局和历史环境风貌,将尧王城遗址建设成为具有“真实性、可读性和可持续性”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园区,完整体现遗址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有效实现遗址的社会教育功能。
在“遗址内涵”中显示,尧王城遗址分布总面积近400公顷,地层堆积以大汶口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中期地层为主,兼有岳石文化、商、周、汉等时期遗存,是目前日照市龙山文化遗址中保存最为完好、内涵最为丰富的一处史前城址,同时还代表了海岱龙山文化尧王城类型,对研究大汶口文化晚期面貌、龙山文化起源及龙山文化城址建成年代、文化内涵、城墙筑造工艺和技术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其在黄河下游地区史前文明进程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对探讨龙山文化早期城址及内涵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与文化价值。
“规划保护对象”中的“文物本体”中明确了遗址分布范围。根据已有的考古成果,尧王城遗址分布于岚山区高兴镇南辛庄子村、安家尧王城村、张家庄子村、刘家尧王城村、大尧王城村和东港区涛雒镇右所村等六个村庄内。遗址总面积近400公顷。尧王城遗址目前勘探到的文化遗迹主要有城墙、环壕、房址、墓葬、城门、桥墩、灰坑、器物坑及祭祀台基、古河道等。此遗址自1934年首次发现至今,前后共经过10余次考古发掘,出土遗物万余件,主要包括陶器、石器、玉器、自然遗物、动物骨骼等,以陶器数量最多。陶器有鼎、罐、鬶、杯、壶、盆、甗、豆、纺轮等。黑陶为主,灰陶次之,并有少量红陶、褐陶、黄陶和白陶等,黑陶中磨光黑陶占较大比例。石器有斧、锛、凿、刀、镞等。制法一般是磨制,仅有少量是打制和琢磨而成。玉器发现较少,主要有方形玉璧等。自然遗物主要包括炭化的粮食作物,如稻米、粟、黍等;植物的果实,如核桃、葡萄、李子等。动物骨骼标本发现较少,见有猪骨、鹿角等。
《规划》要求:全面阐释大辛庄的文物价值,合理利用大辛庄遗址。
《大辛庄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年)》中的“项目概况”中介绍,大辛庄遗址是目前山东省已知面积最大的一处以商文化为主体堆积的古聚落文化遗址,还包含后李文化、龙山文化等史前文化遗存及少量两汉、隋唐、明清等不同历史时期的灰坑、墓葬等文化遗存。通过考古研究可以确定,大辛庄遗址是商王朝经略东方的统治中心,在中商时期,为我国东方地区规格最高的一处遗址,在商代考古与历史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1977年,大辛庄遗址被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首批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列为“十一五”期间全国重点保护的100处大遗址之一。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为: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方针,对大辛庄遗址的保护与利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策划。全面保护其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深入挖掘大辛庄遗址在中华文明体系中的重要价值,加强遗址阐释,提升其文化影响力;统筹好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大辛庄遗址的社会价值及作用,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大辛庄遗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大辛庄村东南,是一处以商文化为主体堆积的古聚落文化遗址,还包含后李文化、龙山文化等史前文化遗存及少量两汉、隋唐、明清等不同历史时期的灰坑、墓葬等文化遗存。
大辛庄遗址是山东面积最大,延续时间最长的商代遗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大辛庄遗址的性质也存在变化。后李文化时期,大辛庄遗址是一处聚落遗址;龙山文化时期的文化遗存发现较少,可能表明龙山文化时期,大辛庄遗址只是一处低等级的村落遗址;进入商代,大辛庄遗址步入全盛时期,大辛庄遗址成为商王朝经略东方的重镇,是商王朝统治体系之下的区域中心;汉代以后,大辛庄遗址地位下降,大辛庄遗址沦为等级较低的普通聚落遗址。大辛庄遗址发现于20世纪30年代,因英国人林仰山所著的调查报告而被公诸于学术界。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考古学家就先后多次对大辛庄遗址进行过调查和发掘。1959年4月、9月,毛泽东主席曾两次到大辛庄视察。经1984年、2003年、2010年、2014年和2020年五次较大规模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大辛庄遗址发掘出土近4千件精美陶器、青铜器、玉器、骨器和珍贵的刻辞甲骨等遗物,遗存涵盖:房屋基址、墓葬、灰坑、水井、窖穴、陶窑等。
在第六章《规划目标、原则与策略》中指出,“规划原则”分为两条:一是基于价值研究原则:基于文物价值分析,确定大辛庄遗址文物构成,编制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和研究等规划措施。二是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保护大辛庄遗址所有文物要素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原则,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及最小干预的要求,延续文物的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
“规划目标”为:1.整体保护:整体保护大辛庄遗址的空间格局,真实、完整地保护遗址本体及其历史环境要素,充分揭示遗产价值,实现大辛庄遗址价值特征的完整保护。2.可持续发展:统筹大辛庄遗址与历城区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整合文物保护需求与城镇发展需求,实现大辛庄遗址保护与所在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对象”包括:
1.遗址本体:大辛庄商代遗址格局特征,建筑、墓葬、窑址、水沟等全部遗迹,其他历史时期积累的遗存、相关遗存。
2.遗址环境:与大辛庄遗址本体的选址、营建、手工业制造活动有直接关联的山形水系、历史景观等环境要素。
3.出土文物:所有大辛庄遗址的出土文物。
另外,在“本体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管理规划”等部分中也队遗址的保护等有着详细的分类规划内容。
在“展示利用目标与要求”中明确,“利用目标”是在保证遗址本体、环境及游客安全的前提下,全面阐释大辛庄的文物价值,合理利用大辛庄遗址。充分展示遗产完整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信息,努力提高游客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遗产保护事业,不断扩展大辛庄遗址的影响力,建成我国商文化大遗址保护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大辛庄遗址考古遗址公园,使其成为中华文明史上一处重要的商代聚落遗址范例,成为我国商文化中的重要历史文化景观,成为华东地区重要人文景观资源和旅游目的地。
“展示利用体系”部分中显示,大辛庄遗址的展示利用体系由“1馆(大辛庄遗址博物馆)+3区(遗址现场展示区、遗址模拟展示区、考古科普区)”组成。
大辛庄遗址博物馆作为大辛庄遗址的专题博物馆,是面向公众进行大辛庄遗址遗产价值阐释、展示和教育的重要场所。通过大辛庄遗址出土遗物的展示,以及对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科学技术、宗教信仰等背景知识的介绍,全面阐释大辛庄遗址的价值内涵;现场展示区是对大辛庄遗址本体进行现场展示的场所。通过遗址原状展示、遗址模拟展示、遗址标识展示等不同手段,在保护好遗存本体的前提下在原位置展示遗址原貌,借助解说设施深度阐释遗址价值。强调古河道的分布和走向,利用植被标识方式使其从景观背景环境中凸显,采取浅根系植被品种,保证最小干预;模拟展示区设置于遗址遗存分布范围以外,利用构筑物、装置、景观小品等手段展现大辛庄遗址的聚落形态以及商时期大辛庄先民的生产、生活、祭祀场景,利用景观造景一定程度上再现历史时期的环境特征;考古科普区通过设置关于考古发掘、研究、保护技术的互动式教育设施,以丰富遗址的科普教育、休闲娱乐等功能。
“展示利用项目和设施”具体介绍了“遗址博物馆”的功能和展示方式、内容等。遗址博物馆选址应满足充分体现、展示遗址文化价值的需要,首先考虑满足遗址整体参观流线,宜放在参观起始位置上,其次考虑周边环境现状情况。遗址博物馆应集遗址的展示、保护、管理、研究功能为一体。根据视线分析和对遗址环境的影响确定博物馆建筑高度,规划要求建筑高度不得大于27米。建筑形象应低调、朴素,并与遗址整体景观环境相协调。建筑设计应运用生态建筑设计手法和采用生态建筑材料,尽可能降低遗址博物馆的日常运行成本。博物馆内部展陈设计应采用图片、模型、实物和多媒体等多种手段综合应用,营造良好的展览空间。围绕大辛庄遗址的遗产价值研究与保护,推进展示和相关研究,及时反映大辛庄遗址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积极引进和培养研究、保护、宣传教育等相关人才。
遗址公园规划应满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细则》相关要求。遗址公园规划原则必须注重遗产保护、生态保护与观赏农业、特色农业的有机结合,兼顾遗产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使之惠及遗产地居民。遗址公园规划所涉工程必须确保遗址本体的安全;环境工程须满足保护区划的管理要求,并就工程可能对遗址环境造成的干扰做出评估。遗址公园的景观环境设计应作为一系列相关的水文、地形、生态、气候以及历史、文化特征的完整体系来分析和研究,进行综合规划。遗址公园使用功能要与遗产价值相符,不得设置有违遗产价值的活动项目。遗址公园利用设施形式设计要与遗址环境相和谐;景观环境设计要与遗址文化内涵相吻合;解说系统设计要充分揭示遗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