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慧卿 作
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11月7日发布通知,针对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提出十条负面行为清单。(11月7日新华网)
当前,公众对健康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医生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健康科普,甚至成为“网红”。然而,部分医生博主在获得流量关注后,逐渐偏离科普初心,将健康科普异化为牟利工具,“嘴上讲科普,背后是生意”,不仅损害患者权益,也侵蚀医疗行业的公信力。
此次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十条负面行为清单”,就是明确健康科普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哪些底线是不可逾越的,从而为医务人员的健康科普划定明确的红线。所以,此举将有助于规范健康科普行为,让真正有价值的医疗知识得以传播,切实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权益。那么,“十不准”究竟是说给谁听的?
首先,是说给每一位从事健康科普的医务人员听的。医生参与科普,是职业责任的延伸,值得鼓励。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科普更不是营销的外衣。负面清单为医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一目了然。每位科普医生都应自觉对照、严格遵守,守住专业底线,维护职业尊严。
其次,是说给网络平台听的。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渠道,网络平台必须承担起内容审核的主体责任。应依据“十不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医生博主发布的内容加强审核,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行为,确保健康科普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再者,也是说给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听的。各级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科普行为的监管,推动建立科普账号备案制度,开展常态化内容抽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最后,更是说给广大公众听的。“十不准”为公众判断医疗科普账号是否违规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参照标准。面对那些披着科普外衣、实则违规牟利的“网红医生”,我们应积极向网络平台和医疗机构举报,绝不能姑息纵容。
医务人员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健康科普,本是便民利民的好事,但我们既要鼓励支持,也要严格规范。对违反“十不准”、损害公众健康权益的行为,必须“零容忍”,依法惩处,让健康科普回归本位,真正成为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