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以来济南市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困难群众保障方面,我市建立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21元/月、614元/月分别提高至1114元/月、884元/月,5个区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覆盖对象从低保、特困人员向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将51.05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实施临时救助6.59万人次,推动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楠介绍,民政工作关系民生冷暖、守护万家灯火。“十四五”以来,全市民政系统立足“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较好地完成了“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市获评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表扬激励城市,入选全国首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全国首批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
五年来,政策更有温度,民生底线越兜越牢。困难群众是需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群体。济南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
困难群众保障方面,建立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21元/月、614元/月分别提高至1114元/月、884元/月,5个区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覆盖对象从低保、特困人员向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将51.05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实施临时救助6.59万人次,推动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孤困儿童关爱方面,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特殊监护困境儿童一并纳入关爱服务范围,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8.2%、59.1%和90.3%,市、区县、镇街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全面建立,孤困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基本成型。
残疾人福利方面,连续四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二级、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增长48.6%、40%和46.7%;持续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培育市级示范点2个、专业化服务机构8家,服务康复对象2.13万人次。(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丁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