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济南太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调整

2026-01-14 13:57:37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 记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高原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济南市太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及相关材料的请示》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原则同意报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由济南市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调整后,太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面积0.000191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2.338平方千米,准保护区面积14.831平方千米。

  按照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赋予的职责,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等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并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按照批复划定的范围进一步勘界定标,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统一规范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志。因地制宜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完善道路交通、输油输气管道穿越等防范措施,加大定期巡查和日常巡护力度,确保各类设施稳定运行。

  要认真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公开水质信息。及时更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法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 记者:林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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