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山东省绿色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突出集体称号。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深耕农业教育沃土,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立足新发展阶段,锚定升硕战略目标,聚焦特色发展、融合发展、有组织发展,向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昂首前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9)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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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是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冲一流”高校。
校(院)有职工2.1万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两院院士9人(含双聘院士6人)、海外院士2人,国家海外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青、国家优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人才74人,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人才445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000余人,博士学位人员3800余人。
校(院)有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1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本科专业58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对接产业专业群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试点专业3个。27门课程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课程入选省思政课“金课”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2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1900余人、研究生4400余人、留学生700余人。
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及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一般社会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等11个学科居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0.68‰,居全国独立医学院校第6位。中国医学科学院科技量值排名居全国独立医学院校第7位。1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建设学科,1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6个学科入选山东省重点学科。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60余个;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8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4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5项,山东省科技奖励一等奖38项。
校(院)拥有附属医院多家,并形成第一医科大学医疗体系,年均直接服务群众就诊4000万人次。有1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7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在复旦大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上,有13个专科进入全国前十或获提名。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夺得新中国灭病史上“四连冠”,其中丝虫病防治被世界卫生组织(WHO)誉为“中国的成功经验”和“创造性的成果”。目前指导全省开展职业病、皮肤病、寄生虫病、肿瘤早诊早治、辐射防护、防盲治盲、罕少见疾病等防治工作;拥有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校(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均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访问https://rszp.sdfmu.edu.cn(注:建议使用谷歌、IE浏览器),点击【注册】按钮,使用邮箱注册招聘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各项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国家承认的各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各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2026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就业推荐表,并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交相应的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
(5)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成绩最终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工作,岗位招满即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校(院)人事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备案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校(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1-5955677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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