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2026-02-11 07:04:47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李欣

责任编辑:李欢

  小年一过,过年的氛围便呈几何式陡增。

  洒扫除尘、采买年货,心里想的念的都与春节息息相关。

  每年这个时候,能否将烟花爆竹放进购物车,能否燃放烟花爆竹,都是济南“老师儿”最为关注的话题。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济南到底能否燃放烟花爆竹?该在哪里放?为了方便各位“老师儿”,小编给大家梳理了一下济南市现有规定: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其中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2025年12月31日,济南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联席会议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共享泉城碧水蓝天——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其中明确:

  请大家自觉做到:禁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非禁放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一定要记得,禁放区内不能放,非禁放区要文明燃放!

  还要提醒大家的是,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它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均受法律严格规制,没有取得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切不可儿戏。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市禁放联席会议也提醒大家:

  燃放烟花爆竹,请到非禁放区域的合法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产品;

  不要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

  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急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根据《济南市燃放、销售 (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奖励,其中所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可给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济南也公布了举报电话:12345,110(非法储存、运输),51708400(非法生产、销售),鼓励市民朋友共同参与。

  附: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一、主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南部山区)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为禁放区;天桥区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北至黄河以南行政区域为禁放区域。

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二、长清区

  东至104国道;西至济郑高速铁路;南至阜新街西段-峰山路-西苏山口-东苏山口沿山脊线向东-丹桂路向南-火石山-窟窿山-双尖山沿山脊线向东-崮云湖水库-崮五路;北至明发路-农高路向北-平安南路-玉皇山路向北-济郑高速铁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

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三、章丘区

  东至胡山大街;西至绣源西街;南至青云大道(南外环);北至龙泉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为禁放区。

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四、济阳区

  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西至澄波湖路,南至新元大街,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区域为禁放区;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

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五、莱芜区

  东至京沪高速以西;西至鹿鸣路-西秀大街-凤城西大街-北坛路-嬴牟西大街-胜利北路以东;南至汶河中心线-大桥南路-汶河大道以北;北至辛泰铁路-莲河西侧路-梁坡水库南侧路-香山路以南。

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六、钢城区

  东至顺河路(汶水溪路);西至钢城西外环-永兴路-黄羊山大街-双泉路;南至牟汶河南岸;北至钢城北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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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平阴县

  东至新105国道;西至新220国道;南至341国道范围内的区域;北至新220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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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商河县

  东至国道340(东外环);西至商西路、新兴南街、西环路、新兴街、创业路、温泉路、银河路、春博路、宝源街、春华路、明辉路延长线、滨河路;南至国道340(南外环);北至北外环、商中路、北环街、田园路、富民路;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

济南明确了: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附各区县示意图)

  在此,也呼吁各位“老师儿”:

  1、燃放烟花爆竹,请到非禁放区的合法正规销售网点购买合格产品;不要在网络和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不要通过“互联网+寄递”方式违规寄递烟花爆竹。

  2、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想放,请自觉到指定区域。在重污染天气时,坚决不放烟花爆竹。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现实需要。毕竟,谁也不喜欢雾霾天,更不希望因为鞭炮导致雾霾加重。

  3、如果执法人员劝阻,一定要服从。千万不要走极端,阻挠执法,如果那样,性质就变了,很可能成了违法行为。

  4、注意安全,讲文明,尽可能把燃放后的垃圾处理掉,不要给环卫工人以及小区物业人员添麻烦。

  6、不要扰民。任何时候,都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李欣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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