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新规给济南带来什么启示?第三方成本核算、算法备案和聚合平台责任成三大看点

2026-04-15 09:24:22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戴升宝

责任编辑:李欢

  4月10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业内称为“操作手册”的文件,是对今年2月14日已施行的《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细化落地。从第三方成本核算到“算法向善”,从阳光抽成到聚合平台首问负责,南京率先为网约车行业定下了一系列新规矩。

  作为同处长三角北翼的省会城市,济南目前执行的《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23〕17号)已于2024年1月19日施行。两地市场体量、运力结构、管理难点高度相似。南京此次制度创新,能给济南带来哪些启示?

南京网约车新规给济南带来什么启示?第三方成本核算、算法备案和聚合平台责任成三大看点

  “不准低于成本价”的量化依据

  网约车低价内卷,是多年来困扰行业的老问题。“1元打车”“特惠一口价”屡禁不止,最终成本被转嫁到驾驶员身上。南京新规的突破口在于:不再只是喊话“禁止低价竞争”,而是建立了可执行的量化标准。

  根据草案,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和发布网约车运营成本。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公司应参考运营成本,合理确定运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运营,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这意味着,“成本”不再是模糊概念,而是由专业机构综合车辆折旧、能源费用、保险、维修、驾驶员合理劳动报酬等要素测算出的具体数据。平台定价若持续低于该参考价,即可被认定为恶性竞争。

  “这是从根本上治理价格战的办法。”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过去监管部门发现平台搞低价补贴,往往缺乏认定依据。第三方成本核算机制相当于给了监管部门一把‘尺子’。”

南京网约车新规给济南带来什么启示?第三方成本核算、算法备案和聚合平台责任成三大看点

  把选择权还给驾驶员

  在驾驶员最关心的收入问题上,南京新规明确要求平台实行“阳光抽成”——每笔订单完成后,驾驶员端须列明乘客支付总额、驾驶员实际收入、抽成比例。如果实际抽成超过平台公布的上限,驾驶员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同时,新规鼓励平台以降抽成、免抽佣等方式参与公平竞争。这意味着,在成本底线被锁死后,平台无法再通过压榨驾驶员来补贴乘客,降抽成成为竞争的合理方向。

  更具突破性的是对算法乱象的约束。草案第三十一条明确禁止平台利用数据和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过度推送“一口价”“特惠单”且未提供便捷选项让驾驶员关闭个性化推荐、歧视性封禁驾驶员账号、限制驾驶员多平台接单等行为。平台还须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算法备案。

  “过去很多驾驶员反映,平台推送的‘特惠单’关不掉、拒不掉,拒了几次就派单减少。”济南一位网约车驾驶员李师傅在接受采访时说,“新规要是真能落实,我们起码可以自己选择接不接低价单。”

  聚合平台的责任空白,是近年来全国网约车监管的难点。南京新规明确:聚合平台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须承担合作网约车平台的资质核验责任,不得为无证车辆、无证驾驶员提供派单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责任;不得将平台促销的费用转嫁给驾驶员,也不得层层转卖订单、层层抽成。

  这一条款填补了长期存在的监管漏洞。据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监测,截至2026年2月28日,全国共有396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经营许可,2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7.65亿单。聚合平台订单占比持续上升,但此前对聚合平台的责任界定并不清晰。

  济南启示:从“有规定”走向“可执行”

  记者查阅《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济政办发〔2023〕17号)发现,济南已有较好的政策基础。

  在运价管理方面,济南细则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根据车型档次等运营成本因素合理确定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平台软件不得恶意加价”。在抽成方面,要求“实行阳光抽成,公示对驾驶员的收费及奖惩标准”。在派单公平性方面,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开派单机制,派单公平、合理、高效”。同时明确禁止平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在此背景下,完善价格监管和算法规则,对保护驾驶员合理收入、稳定行业生态尤为重要。

南京网约车新规给济南带来什么启示?第三方成本核算、算法备案和聚合平台责任成三大看点

  综合南京新规的制度逻辑和济南的既有基础,业内专家建议,济南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优化网约车监管:

  第一,建立网约车运营成本核算与发布机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半年测算并发布运营成本参考价,为“不得低于成本价运营”提供量化执行依据。

  第二,深化“阳光抽成”制度。在现有基础上,要求平台在每笔订单完成后清晰列明乘客支付总额、驾驶员实际收入、抽成比例三项核心数据,并建立抽成异常投诉处理机制。

  第三,出台算法监管细则。参照南京“算法向善”原则,明确禁止平台过度推送低价单、剥夺驾驶员选择权,要求平台提供一键关闭个性化推荐的便捷入口,并完成算法规则备案。

  第四,系统强化聚合平台监管责任。可以在济南网约车管理细则修订中增加聚合平台专章,明确资质核验、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责任,禁止转嫁促销的费用和层层抽成。

  目前,网约车行业已走过跑马圈地的野蛮生长阶段。从国家层面看,2026年4月10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全国实施,对平台定价行为提出了更刚性的约束要求。地方层面,南京率先落地细则,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样本。

南京网约车新规给济南带来什么启示?第三方成本核算、算法备案和聚合平台责任成三大看点

  对济南而言,南京新规最大的启示不在于某一条具体规定,而在于一种监管思路的转变:从“倡导性要求”走向“可执行制度”。第三方成本核算、算法备案、聚合平台首问负责——这些都不是空洞的原则,而是有标准、有流程、有救济渠道的制度设计。

  规则定得越细,市场运行越稳。这不仅是南京的经验,也应是济南乃至所有网约车管理城市的共同方向。(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戴升宝)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戴升宝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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