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为持续净化驾培市场环境,压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维护学员合法权益,近期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联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部开展驾培机构专项核查。

此前,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四大队接移交线索,反映槐荫区某驾校存在“异地建档、违规刷取学时”的违法情形。随后,四大队依托济南市交通运输局“1+5+1”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部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调取证据要点、学员学时要素,对涉事驾校开展专项检查,细致核查经营流程、学员建档及培训管理细节。

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学员了解到,学员对“异地建档、刷学时”并不知情,且报名、缴费、培训均在该驾校完成,但执法人员查阅驾校教学日志,并未发现学员在该驾校的学时记录。
为固定学员学时详细信息,济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育培训部工作人员现场调取山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查实相关学员实际在济南市参与线下学车培训,但线上学籍档案却登记在滨州、德州等地驾校,学员本人从未前往上述异地驾校。随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联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开展信息核验,确认涉事学员均在济南办理报名约考业务。
经查,济南某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公司,作为实际提供驾培服务的经营主体,未按规定在本校教练车辆上完成学时打卡,为逃避属地行业监管,采取不正当手段,委托异地驾校为学员建立学籍档案、刷取培训学时,该行为违反《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依法约谈涉事驾校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对该驾校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驾校退还涉事学员学费,并持续督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这是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培训领域首例针对驾校异地建档、违规刷学时的行政处罚案例,也是首次适用《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法条对涉事驾培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处罚重点从教练员个人向驾校经营主体转变,精准打击由驾培机构主导的异地建档、违规刷学时等行业顽疾。
在线索处置阶段,多部门联合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调查取证阶段,通过询问学员、相关工作人员制作笔录,调取培训平台学时、档案资料固定事实;核验环节联动公安车管所交叉比对约考信息,构建起线索受理现场核查多方核验的完整证据链条。本案中依托黄河流域执法联盟平台,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动执法效能,不仅妥善办结本案,也为今后处置驾培行业异地建档、违规刷学时同类案件积累实践样本,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模式。同时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当面阐明违法事实、法律后果,督促企业正视问题、落实整改,从源头引导驾培机构树牢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10月10日,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四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培部赴涉事驾校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抽查教学车辆5辆、学员10余人,并调取省驾培监管平台学员数据,未发现新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同步面向学员开展维权知识宣讲,对驾校工作人员开展普法教育,持续督促驾校严守法律法规,规范开展驾培经营活动。
此外,10月13日,济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三大队、五大队联合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教培部,对个别驾校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排查学时弄虚作假问题。核查通过后台学时数据比对、车载设备现场检查、问询教练员与学员等方式,全面排查教学、学时录入、设备使用等环节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明确处置要求,责令该校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对教练车辆、计时设备、学时台账逐项排查整改,严防学时造假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