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不符合标准、购买新车出现问题、健身公司办卡未开业……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会到法院提起诉讼,结果有的打赢了官司,有的却未获法院支持。海淀法院今天上午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教大家如何正确维权。
案例一:购买家具
应要求店家开发票
如今正值装修季,购买家具是搬入新家的重要一环,往年总因为家具的各种问题引发纠纷,但有些消费者连“正主”都没告对。
法院通报的案例中,李某在某家具市场的一家商铺购买了家具,可商家送货时没有任何包装,也没有任何产品材料说明。李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产品必须有许可证号、产品合格证等,凡缺少的属于不合格产品,应视为三无产品。李某认为店铺构成欺诈,而市场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本案中,销售店铺仍在家具市场承租柜台,租赁期尚未届满。因此,李某要求家具市场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家具市场购买家具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应明确合同相对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购买家具后应当要求店家开具发票,注明发票抬头,在发生纠纷时起诉正确的主体。
案例二:办健身卡
切莫轻信口头宣传
当下也是“健身季”,不少人选择到健身房挥洒汗水,追求健康。可近年来,健身房引发的纠纷也不少。
康某相中了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房,听信商家宣传,“2个月后就开业,现在办卡优惠大”,便直接掏5000元办了卡。可是,2个月又2个月又2个月……健身房一直不开门,但又拒绝退钱,康某只能诉至法院。最终,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法官介绍,近年来,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活品质的追求越来越高,各种健身公司应运而生,面对多样的选择,一些消费者未能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盲目选择健身项目,并盲目听信健身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和宣传,最终让自己承受了交易风险。
■法官提醒
消费者应实地考察健身场所,不能单纯轻信健身公司的口头宣传。同时,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现在很多健身公司通过办卡优惠、赠送课时、买一送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多购买服务、多交纳费用,但一旦遭遇经营困难或资金链断裂,很可能再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一走了之。
案例三:买消费品
需要保存完整证据
产品质量问题关系到购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电池起火、洗车自燃、手机爆炸、有害食品……这在生活中并不鲜见。
消费者南某从某销售公司购买一组蓄电池,质保两年。质保期内,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因线路故障导致火灾。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认为,该蓄电池的生产者及销售者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选择价低者,要从正规生产者与销售者处购买,注意查看产品的安全检验标识、说明。签订销售合同时,尤其注意合同的质量保修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同时注意保存购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