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方严打危害食药安全违法行为 一年多批捕168人起诉1046人

2020-12-18 16:52:49 来源:海报新闻移动端

作者:李立红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12月18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情况。记者获悉,自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9件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提起公诉445件1046人。

山东检方严打危害食药安全违法行为 一年多批捕168人起诉1046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莹/摄

  “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只有零容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说,2020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对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全省检察机关立足经济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明显成效。

  自去年10月至今年12月,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山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优势,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截至11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9件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提起公诉445件1046人。一审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50人,6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1.32亿余元,103人被宣告禁止令或者职业禁止。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双等1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7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通过12309举报电话和“随手拍”,发动群众举报公益损害线索,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9件,立案77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56件,提起公益诉讼139件。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达8100余万元,切实加大了违法者违法成本。东营河口区检察院诉刘某某等五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针对刘某某在疫情期间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在主流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3000元的意见。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市场、农业等部门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先后五次联合挂牌督办35件危害食药安全案件,有关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逐案建立台帐,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建议恰当。同时,将挂牌督办案件列为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备选案件,高标准办理督办案件,及时编写报送案例材料。此外,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同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等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检察建议58份。

作者:李立红

责任编辑:杨甜梦子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