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有保障 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20-12-28 11:41:31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责任编辑:高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山东发布42条重要措施,涉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11个方面,其中要求,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按时足额落实社保待遇。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加强基金统一调度拨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市、县(市、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确保2020年年底前将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严格落实救助帮扶政策,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落实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关爱留守空巢老年人等措施。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及时发放价格补贴。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一旦达到启动条件,各市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节日期间,各市可根据实际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或发放一次性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加大欠薪惩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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