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5日讯 6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工作情况。闪电新闻记者在会上获悉,近年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坚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走私、制造、贩卖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分子,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毒品犯罪2493件3367人,逮捕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2%,同比下降46.9%;起诉毒品犯罪3998件5840人,起诉人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4%,同比下降54.3%。这说明山东省禁毒工作精准有力、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毒品犯罪形势总体呈现出下降的态势。工作中,重点打击以下几类犯罪:
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
2019年以来,全省共起诉此类毒品犯罪3734人,占毒品犯罪总数的63.9%。此类犯罪作案手段具备复杂性、隐蔽性、多样性,有的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传播制毒技术、买卖制毒物品或贩卖毒品,有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毒资,网络名称虚拟化且采取单线联系;随着物流快递业快速发展,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犯罪分子利用物流快递贩运毒品呈逐渐增多态势。聊城市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王某某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将毒品隐蔽放置到不锈钢杯子底部和木质盆状容器底部,分别通过邮政快递、申通快递等运送甲基苯丙胺共计859克,检察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引导补强证据,最终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严厉打击容留他人吸毒犯罪
2019年以来,全省共起诉此类毒品犯罪1239人,占毒品犯罪总数的21.2%。此类犯罪涉案人员多、分布人群广、社会危害性大、上下游联系紧密。在涉案毒品种类方面,从传统的鸦片、海洛因等向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发展,新型化学合成毒品增长迅速,新精神活性物质增多,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健康成长危害更为严重。司法机关坚持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与上游涉毒犯罪一并打击,严审细查,除恶务尽。邹平市检察院办理王某楷、刘某容留他人吸食冰毒案中,通过深挖溯源,发现线索,依法追捕追诉王某涛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王某楷、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
2019年以来,全省共起诉此类毒品犯罪492人,占毒品犯罪总数的8.4%。该类犯罪具有隐蔽性强、犯罪成本低、易于复制传播等特点,司法机关坚持依法坚决打击,守护一方净土。临沂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蔡某某非法种植罂粟4000余株案件中,依法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蔡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取得了“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打击力度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充分履行对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实效上持续发力。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
依法监督纠正对涉毒品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坚定不移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2件,依法监督立案163件;纠正漏捕176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06人次,纠正遗漏同案犯210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40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与审判机关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二审和再审抗诉96件,已改判27件,发回重审16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19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对2人由无罪改判有罪。枣庄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朱某某等人制造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省检察院经认真审查、依法支持抗诉,并列席省法院审委会发表支持抗诉意见被采纳,朱某某由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改判为无期徒刑。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始终把刑罚变更执行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组织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前门进、后门出”等问题发生。积极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与省司法厅会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试点院先后与戒毒所联合召开座谈会20次,向戒毒所提出口头建议31项,书面提出执行余期检察建议6件,帮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1项,排除安全隐患6处,帮助戒毒人员解决问题27个,与强制戒毒学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70余次,有效纠正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及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了戒毒人员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主导责任,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做实做好提前介入、捕诉一体、认罪认罚等工作,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毒品案件办理中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把事实关,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增强办案亲历性,依法正确行使起诉裁量权,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毒品犯罪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607件925人,其中证据不足的755人,不构成犯罪的18人;共不起诉232件381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起诉236人,没有犯罪事实12人。
严把证据关,提高办案质效。毒品犯罪具有隐蔽性高、证据易灭失、口供难获取等特点,检察机关前移法律监督关口,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运用捕诉一体机制,围绕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体系构建要求,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烟台市检察院办理的宋某某贩卖、制造、运输毒品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追漏追诉梁某某、王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起诉涉案被告人15人,宋某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十五年不等。
严把法律适用关,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认罪认罚案件“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毒品犯罪案件,依法不予从宽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积极检举揭发同案犯、主动坦白交代的,加强释法说理,敦促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服法,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更好回归社会,防范形成对立面。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2790件3657人,提出量刑建议2930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75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1%。
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整治,筑牢拒毒防毒防线。严格落实“谁办案、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参与毒品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提升禁毒工作整体效能。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全省检察机关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利用检察宣传日、检察宣传月,以及法治副校长、模拟法庭比赛、送法“六进”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400余次。充分结合“未检校园行”工作,开展校园禁毒教育巡讲226场、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毒品犯罪庭审观摩153场,涉及受众青少年60万人次,让青少年提高识毒、拒毒、防毒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
延伸检察职能,助推禁毒工作监督管理。坚持堵源截流,结合办案及时发现有关行业和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监管责任落实。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就禁毒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3份。烟台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全市毒品集中销毁执法监督,发现侦查机关存在毒品销毁与保管不规范、执法监督机制仍需完善等问题,向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制发检察建议,并定期对毒品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禁毒工作纵深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投入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毒品犯罪突出问题、高发区域、重点环节的集中治理,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确保打击力度和整治效果。2020年,省院第二检察部被山东省禁毒委员会评为“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效突出的省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能部门”。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禁毒检察铁军。全省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禁毒检察铁军。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检察担当。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禁毒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施“一把手”工程,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健全禁毒工作领导体系,各级院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抓、刑事检察部门具体抓落实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以办理毒品案件为重点,以预防毒品犯罪为根本,压实主体责任,扛牢政治责任。
注重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准。加强与各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梳理分析毒品犯罪规律特点,研究解决毒品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与省公安厅、省法院联合举办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座谈会,就毒品案件管辖、含量鉴定、技侦证据运用、认罪认罚落实、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
注重专业化建设,提升毒品检察治理能力。2019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和各地检察机关均设立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办案组,2名检察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办案组实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一体的办案机制,建设了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办案队伍。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观摩、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40余次,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