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9日讯 近日,闪电新闻记者从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官网获悉,9月7日,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庆民。
闪电新闻记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来自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1)鲁0211执3095号)显示,2021年4月25日,该院立案执行申请人沈飞申请执行山东三箭建设管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庆民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另据了解,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沈飞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8月首次开庭,于2021年4 月25日首次执行,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8848009.00元。
来自企查查APP的资料显示,山东三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地位于济阳县城纬三路39号,注册资本金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庆民。该公司是山东三箭集团主要骨干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总承包施工、工业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及建设工程项目的策划、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风险管理与工程顾问等基础工程建设和服务项目。
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