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
德州一中党委原副书记段奕新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德州市委批准,德州市纪委监委对德州一中党委原副书记段奕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段奕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利用分管学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在分管的校办企业设立“小金库”,假公济私报销个人费用;授意并伙同他人,侵吞“小金库”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段奕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段奕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德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临沂
沂南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一、湖头镇薄店子社区党总支委员、冷家街党支部书记蒋仁民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问题。
2016年,蒋仁民任冷家街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租借15台电机放置在建设完成的扶贫车间内骗取验收,共套取国家扶贫资金42000元。湖头镇党委给予蒋仁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岸堤镇库东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徐家峪村民大组负责人徐克芹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违规领取护林员工资问题。
2017年,徐家峪村民大组实施自来水工程,违规向每户村民摊派100元工程费用,共收取7900元,徐克芹作为徐家峪村民大组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至2018年,徐克芹在不符合担任护林员条件情况下,连续4年将自己上报为护林员,违规领取护林员工资16823.63元。岸堤镇党委给予徐克芹党内警告处分。
三、依汶镇肖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李秀山在党员发展过程中索要好处费问题。
2020年9月,肖家坪村党支部书记李秀山,以帮助发展党员为由,向群众索要1000元好处费。依汶镇党委给予李秀山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教育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沂南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
办理“12345”热线群众投诉不力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现将3起办理“12345”热线群众投诉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庄中队工作人员代恩彪办理“12345”热线群众投诉不力问题。
2021年12月,市民反映张庄镇和庄村村民违规建设厂房,代恩彪作为热线办理责任人,没有按照程序现场勘验就向县网格化中心作出回复,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导致该工单被市县多次重办、督办。对此,代恩彪负有直接责任,县纪委监委对代恩彪批评教育。
二、蒲汪镇热线办办理“12345”热线群众投诉不力问题。
蒲汪镇瓦插檐村村民多次通过热线反映房屋建筑问题,蒲汪镇热线办与反映人沟通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未能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导致群众不满意,被市县多次重办、督办。县纪委监委对负有责任的蒲汪管理区书记杨丰隆、热线办工作人员董延丽批评教育。
三、孙祖镇热线办办理“12345”热线群众投诉不力问题。
孙祖镇村民多次通过热线反映该村承包地内设置停车场问题,孙祖镇热线办工作人员申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未了解群众投诉问题,在没有实地核实情况下,随意回复,导致群众不满意,该工单被多次重办、督办。县纪委监委对申健批评教育,对镇党委副书记王桂玉、时任热线办负责人张谨鹏教育提醒。
今年以来,市纪委、县委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度参与“12345”热线办理监督。县纪委监委制定《“12345”市民热线办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建立“双通道、四机制”,加强与县网格中心的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督办,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解决职责不清、推诿打转等问题,以点带面督促行业部门优化流程、堵塞漏洞、深化治理。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作风、提效率,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做实群众身边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建设更加美好富裕沂南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菏泽
清风牡丹区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王浩屯镇观音王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段俊果在新农村房屋分配、购买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2019年,时任观音王村委会主任段俊果利用职务之便,在未交纳购房款的情况下长期占有2套新农村建设房屋,直到区纪委调查此事,段俊果才将应交房款补交至村委会。2022年3月,段俊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残联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庞洪亮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宴请、收受他人钱财问题。2019年7月,时任王浩屯镇武装部长的庞洪亮在征兵期间,先后两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同年8月,庞洪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参军提供帮助,并收受请托人给予的现金,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支出。2022年3月,庞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清风德州、清廉沂南、清风牡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