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招远市全域实行严格管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始时间:自2022年4月24日6:00时起,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二、管控区域:招远市全域。
三、全市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工作证明、有特殊出入需求等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四、管控期间,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所有人员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网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游泳馆、健身房、瑜伽馆、足浴店、养生会所、按摩店、洗浴店、酒吧、茶社、小旅店等相对密闭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属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凡私自营业一律依法严处。
六、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七、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全面统筹做好居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八、市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实行严格秩序管理,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九、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十、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举报电话:8212597),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屏障。
此外,招远还发布了临时交通管制通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招远市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管制时间:4月24日6时起,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管制区域:对招远市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市政道路、县乡道路等出入口进行交通管制。
管制车辆:除执行任务的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助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重点企业、行业工作人员车辆以及持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物资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出入招远市。市民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可向所在镇街、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招远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行。
特此通告。
招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