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困难,不用回户籍地,只要拿着材料到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就行,大大方便了我们这些外出务工人员。”5月23日,在烟台市芝罘区东山街道东花园社区,家庭突遭变故的莱阳籍修鞋师傅魏尊义拿到了当地街道发放的2000元临时救助金。而这一高效救助举措的背后,是山东不断改革完善现有临时救助制度,将“取消急难救助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作为临时救助的常态化工作开展。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也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山东不断扩大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增强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省享受民政救助政策265625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423250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3525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8315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16501,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629997,享受经济困难老年护理补贴6630,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合计37879人。
今年,山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16市全部出台与省低保办法、特困办法配套的政策文件,立足改革完善现有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强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功能,同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三主动”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社会救助信息主动公开。目前,各地顺利完成年度9类困难群众提标任务,提标幅度远超预期,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差异进一步缩小。全省城乡低保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10%、14%,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11%、17%,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1.42倍、1.43倍,城乡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较上年均提高11%、基本实现城乡统一。
在济南市长清区归德街道黄河迁建社区,一对兄妹振振和晨晨,因为母亲患癌去世、父亲为还债常年在外打工,缺少家庭关爱照顾。归德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情况后,便与村儿童主任开展了针对性服务,不仅为他们对接了专业儿童关爱组织,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学业辅导、综合能力提升等,还在社区内给他们提供了固定的学习活动场所,确保兄妹俩能够更好学习和生活。
“一老一小”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做好“一老一小”困难群体关爱保障工作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的应有之义。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省民政厅部署推进山东省乡镇(街道)未保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了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建设要求、人员配备等要求,力争到“十四五”末,乡镇(街道)未保站要建成设施完善、队伍专业、机制健全、服务规范、作用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同时,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重点困境儿童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93元、1758元、1392元。
在经济困难老年人救助方面,山东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等制度,加强对失智老年人防走失定位手环使用情况的跟踪调度,确保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扩大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范围,开展全省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免费或低收费集中托养试点工作。
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帮助、扶持的特殊困难群体。山东不断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连续5年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2016年平均每人每月80元、80元,分别提高到2022年的平均每人每月178元和158元;保障人数分别由2016年的43万人次、47.7万人次,增长到目前的58.6万人次和121.5万人次,切实提升了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外,山东还持续开展了“齐鲁福彩助残行动”“福康工程”“慈善扶贫精准助残”等助残项目。2019年至2021年,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2610万元,为7214个低保家庭和贫困户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0610件;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20万元实施“福康工程”,为46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提供假肢康复辅助器具828件;开展“慈善扶贫精准助残”行动,投入802万元,为1959名建档立卡贫困重度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助行器236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