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高效供给是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的重要前提,请问如何提升电子证照供给能力?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顾卫东在6月9日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解答。
顾卫东介绍,围绕提升电子证照供给能力,山东一方面将规范电子证照制发。制定电子证照建设和规范制发工作指南,明确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共享、留存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对各类证照进行全面梳理,开展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推进线上开具协查、跨层级签章、多部门联合签章,做到实体证照与电子证照证明同步生成和制发,并将电子证照数据全部汇聚至省电子证照库。省市两级定期发布电子证照“发证”清单,逐个明确电子证照证明的时间范围、地域范围、制发周期等服务能力情况,切实为电子证照应用做好供给。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归档标准规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形成的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2022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常用的100项证照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2023年年底前,现行有效的证照证明基本实现同步制发。
另一方面,提升证照数据质量。省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制定本行业本领域的电子证照数据质检规范,明确实体证照要素缺失、颁发机构调整等特殊情况的处理流程,组织补齐历史证照数据,不断提高电子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数据资源规范化梳理,统一元数据标准,实现全省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各级各部门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处理异议投诉,并对数据进行快速校核更新。持续推进存量证照证明档案电子化,2022年年底前,完成婚姻登记、公安户籍等领域的阶段性试点任务,逐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等历史证照电子化。
同时,山东将结合“无证明之省”建设要求,持续做好基础系统平台支撑。深化国家、省、市三级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更好的支撑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取使用。组织各级各部门加快制发各类电子印章,鼓励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加快创新,实现不同形式的电子证照证明与电子签名、电子印章融合应用。进一步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基础平台的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用证单位,因地制宜改造系统、配备机具,真正把电子证照用起来,切实保障“无证明之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