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临沂朱芦镇发布消息,在全镇进行核酸检测工作时,发现辛庄村居民赵某某(男,46岁),在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2日,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个人核酸检测一天一检,且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给朱芦镇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
根据《治理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赵某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临港公安分局朱芦派出所依法对赵某某给予行政罚款贰百元的处罚。
原标题:临沂一人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被罚两百元
值班主任: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