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例(第一批),10个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排放电镀废液严重污染环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多领域,举报人分别获得5万元、2万元不等的奖励。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水平、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去年10月,新修订的《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实施,将举报奖励最高金额由原来最高2000元提高到50万元,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发布的第一批奖励案例共10个: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对群众举报非法排放电镀废液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安机关转办群众举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安机关转办群众举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对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安机关转办群众举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举报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滨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群众举报某船厂污染环境案件实施奖励,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
社会各界可通过来信、走访、“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拨打举报热线0531-51799110等方式反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