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确保“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2022-07-29 15:10:50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陈彤彤

责任编辑:王浩

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确保“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为什么要实行“双通道”管理?又会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7月29日,山东全面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元芝介绍,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达成降价协议,并纳入医保目录管理的药品。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开展了5批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335 个药品通过谈判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仍在协议有效期的有275种(可在省医保局官网政策文件栏目中查询)。

  这些药品中,既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也有肿瘤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等,患者受益面较广。但是由于医疗机构有较为严格的药品准入程序、医保目录更新准入频率提速等多重因素叠加,造成很多药品尤其是刚上市的新药由原来的“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转变为“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形成“时间差”,加上实行药品零加成后部分医疗机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患者在医院买不到的问题。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即:谈判药品在医院买不到,也可在药店买得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这既能确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又能激发药店资源活力,带动药品零售服务业发展。

作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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