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地寻人,去过济南遥墙机场、核酸检测点

2022-08-09 07:10:12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鞠月芹

聊城市高唐县关于寻找

密切接触者同轨迹人员的紧急提醒

  2022年8月8日9:30,高唐县疾控中心接系统推送密接人员信息:高唐县居民张某某、韩某某8月5日乘坐三亚飞往深圳的HU7749航班有一名同乘人员核酸检测阳性,二人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张某某、韩某某在返回高唐前已落实社区报备流程,现已在我县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已完成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摸排张某某、韩某某在我县的接触人员,现将二人在我县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张某某

  8月5日

  涉疫航班落地深圳机场,我县居民在深圳机场进行转机,在该机场完成核酸检测后飞往济南遥墙机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9:30在济南遥墙机场下飞机后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随即乘坐私家车点对点返回高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1:31回到家中,自述由于广东防疫工作者电话提醒,故未再外出。

  8月6日

  自述自行执行社区人员要求的居家管控措施,未外出。

  8月7日

  12:30驾车到达北高速路口超限超载检测站采集核酸,即到即做即走,12:36采集完核酸后立即返回家中,13:00前到家,自述未再外出。

  8月8日

  9:10左右在赛石小区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自述未进行排队,采集完立即返回家中,自述回家后未再外出。10:30左右转运人员将其转运至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二、韩某某

  8月5日

  涉疫航班落地深圳机场,我县居民在深圳机场进行转机,在该机场完成核酸检测后飞往济南遥墙机场,核酸检测结果阴性。9:30在济南遥墙机场下飞机后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随即乘坐私家车点对点返回高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1:30左右回到家中,自述由于广东防疫工作者电话提醒,故未再外出。

  8月6日

  16:17乘私家车到达县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 16:23进行核酸检测,16:40前返回家中,自述未再外出。

  8月7日

  17:45乘私家车前往县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17:50到达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点,17:58进行核酸检测,18:05返回家中,自述未再外出。

  8月8日

  10:30左右转运人员将其转运至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的居民,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渠道,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咨询电话:

  高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35-3951345

  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635-3951606

  高唐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聊城市阳谷县关于寻找

密切接触者同轨迹人员的紧急提醒

  2022年8月8日我县接外省推送协查信息,刘某某和闫某某因与确诊病例同乘轮渡被判为密切接触者。我县立即启动流调排查,目前两人已集中隔离,8月8日核酸检测阴性。经核实,两人于8月7日在我县部分公共场所有活动轨迹,为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两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刘某某活动轨迹:

  8月7日7时到西街棋盘街显贞理发店理发。

  11时左右棋盘街西街村三卫生室。

  11:23到棋盘街西桥头买鸡叉骨。

  11:39到东南园易品水果超市(与闫家包子相邻)购物。

  11:48到金紫南苑北区对娇娇水果蔬菜店购物。

  19时—20时在紫石街西头郭师傅刀削面就餐。

  二、闫某某活动轨迹:

  8月7日15时到阳谷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

  17时到寿张镇北关路口红绿灯南100米路东水果摊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或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阳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635-6362869

  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35-6173267 6173226

  阳谷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来源:高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阳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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