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德城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德城区一名密接人员于8月27日-28日在我市有活动轨迹,现已落实集中隔离。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该人员在禹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许某于8月27日9时40分左右与其丈夫、婆婆、两名孩子驾驶私家车自德城区出发至禹城,约11时左右到达禹城水木清华小区家中,自述全程未下车,到达后一直居家未外出。下午约19时左右许某一家与其姐姐一家前往多味鲜饭店(两站街店)聚餐,一家人在该餐馆2楼201包间用餐,用餐期间许某全程未离开包间,约20时30分左右离开。回家途中经过糖城广场时,其公婆、丈夫及其两名孩子在糖城广场下车游玩,许某全程未下车。21时20分左右一家人驾车返回水木清华家中后未再外出。
8月28日约7时左右,许某接其朋友电话告知,其接触过的一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约9时20分左右与其丈夫两人驾车前往禹城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登记时间为9时35分。采样后两人驾车返回家中,在家中逗留约1小时后,约11时左右,许某与其丈夫、婆婆、两名孩子驾车离开水木清华小区返回德城区家中。
目前许某已在德州市宁津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未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不适症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对已排查出的次密接全部落实管控措施。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密接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市疾控中心(7533836)或属地镇街、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故意隐瞒相关接触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