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政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政策

2022-09-05 16:03:39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柴颖颖

责任编辑:王浩
山东民政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政策

  9月5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山东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邢洪锐介绍,《实施意见》对实施医疗救助等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省加快建设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成果,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和依据。配合医保部门落实好《实施意见》,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围绕《实施意见》的落实,民政部门主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政策。我们正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残联等部门研究制定《山东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预计将于近期出台。另外,民政部门还正在会同医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的具体政策规定,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也会加快进度、力争尽快出台。上述两个文件出台后,将为落实《实施意见》,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打好基础。

  二是会同医保部门认真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加强与医保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做好沟通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通过山东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我们民政部门已经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信息与医保部门实施了共享,医保部门也将医保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相关信息提供给了民政部门。通过部门间双向信息的共享比对,可以为医保部门及时开展医疗救助提供支持,同时也能够为民政部门及时发现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提供支持,再辅之以基层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入户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及时预警发现、及时救助帮扶。

作者:柴颖颖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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