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提至8000元/年

2022-11-26 07:33:00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罗晓飞

责任编辑:高原

  养老金成为时下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就做好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联合印发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优化调整缴费档次,将原12个缴费档次调整为8个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提高至8000元/年。

  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当时确定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12档,最高档为5000元/年。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年参保缴费额等情况,通知合理调整缴费档次,全省共设8个缴费档次: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各地最低缴费档次高于省定最低标准的,或者最高缴费档次高于省定最高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已经启动缴纳202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市、县(市、区)可以顺延一年执行。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100元和35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允许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适度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对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通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收益以记账方式归属于个人账户,维护参保人权益。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上年度基金各项收益综合测算后统一确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执行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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