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小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纸质书不少于一本

2023-02-28 06:47:41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曹莫

责任编辑:高原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相关要求,到2025年底,建立理念先进、制度完备、保障全面、服务高效的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体系,提高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全省90%以上中小学图书馆达到规范化图书标准。

  相关通知要求将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对功能设置、空间规划、配套设施等做出合理安排,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立独立的图书馆。推进中小学图书馆智慧化建设,统筹推进课程、教学、图书、装备与空间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管理信息化和服务数字化水平。

山东:中小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纸质书不少于一本

  学校要合理利用有效空间,积极打造教室图书角、阅读走廊、户外阅读区等泛在阅读空间;依托先进技术装备与阅读云平台,打造跨媒介智能化阅读空间。通过空间拓展延伸、功能创新、环境美化,把图书馆建设成集“藏、借、阅、研、休”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小学图书馆。

  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和在校生数量配齐配足图书馆馆员,探索设立中小学图书馆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馆员与学科教师同等对待。

  学校应设图书馆馆长及专兼职管理人员,馆员应当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掌握本校图书馆馆藏资源情况,在保证人员结构优化的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学校要有计划引进和培养图书馆专业人才,抓好馆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为开展常态化继续教育提供相应培训经费,馆员参加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

  学校要确保图书馆图书不低于生均藏书量标准,符合馆藏图书比例,实行教师、学生、家长读书反馈和评价推荐制度,将体现齐鲁文化、黄河文化、学校特色的校本资源等一并纳入馆藏资源范围。建立完善增新剔旧制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

  积极推进图书馆与教育教学的有效结合、深度融合,积极组织开展针对中小学图书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和带动书香校园建设。设立阅读指导机构,指导和协调全校阅读活动的开展,推动图书馆活动课程化、常态化、体系化发展。提升图书馆对学科教学的服务能力,引导学科教师利用图书馆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图书馆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联动协作。鼓励家长和学生志愿者在课余时间、节假日,自愿、公益参与学校图书馆管理和阅读活动的志愿服务。

  此外,学校应扛牢图书采购主体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图书采购组织,把好图书入口关,逐步建立健全师生、家长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采购和审核机制。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价格虚高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进入中小学图书馆。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曹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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