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市人事任免

2023-06-27 14:39:25 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鞠月芹

东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王强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强为东营市档案局局长;

  孙典阔为东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李金锋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东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陈登山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列侯永强之后);

  张作霞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列高瑞国之后);

  周立广为东营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李慧芬为东营市文物局局长;

  陈新军为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县级,列盖云飞之前);

  邢金书为东营市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东营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主任;

  张立斌为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列岳恩锋之前);

  刘海峰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朱胜勇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东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良范的东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东营市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东营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周立广的东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孙中才的东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新军的东营市文化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辛文山的东营市地震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占文的东营市市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东营市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芳的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增玲的东营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登山的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涛的东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立斌的东营市人民政府驻济南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2日

潍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昌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肖明胜为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肖明胜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寒亭区选举的滕双兴调离潍坊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滕双兴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1名。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肖明胜为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曹晓楠为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高立伯为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7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市长刘建军的提请,决定免去:

  鞠立强的潍坊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孟祥刚的提请,任命:

  王建东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锦森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静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保江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春亮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辛雨静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孟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英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金鹏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学功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海兰的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爱云的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9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的提请,任命:

  单萌萌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季运忠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光明的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文华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滕双兴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6月25日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滕双兴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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