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推动公共信用报告电子化,做到“应替尽替”“能替尽替”

2023-11-17 13:08:05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鞠月芹

  11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政策措施。

  省大数据局副局长顾卫东介绍,近年来,我省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推动开展“无证明之省”建设。“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而是通过证照证明电子化和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免于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的纸质证照证明材料。以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是拓展“无证明”场景的重大创新举措,通过出具标准统一的一纸证明,代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52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切实解决企业证明开具难、多头开具等问题,以“无证明”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对于简化经营主体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数据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大数据局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无证明之省”建设,从供给和服务两端协同发力,推动公共信用报告电子化,并不断探索丰富其适用领域和应用场景,做到“应替尽替”“能替尽替”。

  在供给端,一方面,夯实数据基础。会同各公共信用信息的责任部门,做好数据源头治理,梳理明确各领域列入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内容的公共信用信息,加快推进补齐历史数据,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确保为公共信用报告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另一方面,规范报告制发。将公共信用报告纳入全省电子证照证明清单范围,在经营主体开具公共信用报告的同时,依托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报告的同步制发和实时归集,并与实体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服务端,一方面,丰富服务方式。建设完善用户“电子卡包”,将公共信用报告纳入卡包范围,经营主体可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电子公共信用报告“亮证”应用,在办理业务时可无需打印纸质报告。另一方面,拓展应用范围。按照“无证明之省”建设要求,深化公共信用报告应用场景,组织各级各部门梳理报告的适用范围,迭代发布“用证事项”清单,逐步推动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积极推动跨区域共享互认。(济南日报 记者:卢震)

责任编辑:鞠月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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