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煤矿和能源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是山东省能源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址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主要职责是:承担煤矿安全监管和其他能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能源安全调度、应急值守、安全信息汇总等工作。承担能源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处置相关辅助工作。承担能源安全调度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省煤矿和能源安全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3月。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与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1日16: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点击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单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报名信息。2024年3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此次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3月21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减免考务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证明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源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由山东省能源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考两科,分别为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40%和60%合成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科目和专业能力科目笔试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东省能源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单科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2.面试
由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具体实施。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截至规定时间,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和50%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成绩、专业能力科目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能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63668 51763759
监督电话:0531-51763626
邮箱:snyjddzx@shandong.cn
山东省能源局官网:http://nyj.shandong.gov.cn/
七、其他事宜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教育规划管理改革等研究工作,提出教育改革发展建议,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承担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研究,开展教育教学实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所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学前教育决策、规划、管理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学前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幼儿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保育教育质量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工作;承担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学前教育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其中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8名、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情形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博士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如“教育研究1:张** XX大学 XXXX专业博士研究生”)。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或者明确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⑧相关科研等证明材料。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PDF版扫描件。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邮箱并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根据岗位初审情况,适时启动面试程序,有关通知将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告。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教育研究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分数占比为50%:50%)。教研员岗位面试采取评课和说课的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评课、说课分数占比为50%:50%)。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考察采取谈话和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限期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0531-55630301
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0531-81676870
监督电话:0531-51793892
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重要外事文件、文书及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承担外事外语业务培训和相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5.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7. 符合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b.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准备以下相关报名证明材料,一并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wbrsc@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报名证明材料包括:(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2)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采取“承诺+空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省委外办安排专人提供咨询服务,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邮箱反馈信息。咨询电话:0531-51778728。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在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b.shandong.gov.cn)予以公布。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8:30—3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地点: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A501室,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西路28-1号。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工作人员现场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考试准考证。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及岗位匹适度,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2.笔试
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重要参考。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省委外办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共山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b.shandong.gov.cn)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省委外办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委外办提出聘用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1778728
监督电话:0531-5177873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