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2024-03-17 09:57:07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刘克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社会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重要理论研究,提出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地区布局、财政金融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前瞻性政策思路和对策建议;承担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组织开展对省内重大政策及实施效果的解读和评估等;发挥联系学术理论界专家学者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收集国内外有关经济信息,提供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就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重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编辑、出版、发行经济期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dfgw.gov.cn)和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网站(http://www.sdshg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hgyrs@163.com。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陈述答辩方式进行。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按照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省宏观院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其成员由院有关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省宏观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23459

  监督电话:0531-8262346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山东省卫生检测检验中心、山东省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核心技术机构、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建有山东省省级传染病预防控制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7个,同时建有全省唯一的生物安全三级(BSL-3)实验室、省菌(毒)种保藏中心、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山东省中心实验室和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以及40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实验室设备总价值2.3亿元。具备检测检验机构国家级资质4项、省级资质1项。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项目36类1439项,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36类1439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博士毕业生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附件1),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3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它事宜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dcd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09:00-3月27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

  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②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成的《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4);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需提供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⑤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⑥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相关证明材料;⑦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⑧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报名(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网络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含扫描件)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以上顺序放入文件夹,压缩打包后作为附件;电子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均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命名(如:王某某+某某大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博士),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电子邮件(含附件)发送至sdcdcrl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中心依据应聘人员发送到报名邮箱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给予回复。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所提交电子材料的真实性。通过资格初审的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和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协议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中心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79469

  监督电话:0531-51766076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992号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创建于1974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的国办全日制职业院校,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集教育教学、科研、技能鉴定、培训于一体的化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人。学院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牵头院校、石油和化工行业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学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高端化工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化工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学院先后多次被授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核心能力优秀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山东省最具社会知名度技工院校”“山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十佳技工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4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1人,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6.2024年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hgj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9:00-3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上报名系统(学院官网http://www.sdhgjs.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pdf扫描版,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2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3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均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学院路校区(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提交《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材料中使用的所有照片均须为同底版照片)及下列证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的现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④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取得)。

  ⑥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8日。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等级证等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上午9时,届时不再递补。递补情况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面试参考教材另行通知),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录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70%和30%。

  试讲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参考教材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具体内容由专家确定,每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均为4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了解,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823867

  监督电话:0632-5823909

  地址: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326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9号,是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是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医师规培、司法鉴定、戒酒戒毒、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中心临床科室齐全,开设有精神科、老年心理卫生、儿童心理卫生、心理咨询与治疗、身心疾病、睡眠障碍、物质依赖、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麻醉医学、物理治疗等科室,其中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精神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精神病学、精神卫生学),1个省中医药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精神疾病遗传学实验室为全省首批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中心拥有3.0T核磁共振、320层螺旋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现开放床位1500余张。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现有在职职工8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20余人。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精神专科全国第4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招聘博士31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山东4家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职称资格、执业资质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质、工作经历等。往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3月14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3月。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sdmhc.com/)及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中心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陆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sdmhc.com/),登陆报名链接(http://111.17.194.18:10090/zhaopin/index.html)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系统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单色背景、JPG格式)。

  报名人员按照简章要求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报名初审。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及时关注平台提示信息。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将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中心人力资源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6694,86336691

  监督电话:0531-86336726

  地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燕山院区办公楼4层人力资源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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