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目录》上新,山东完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2024-03-23 07:30:25 来源: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

作者:付玉婷

责任编辑:田艳敏

  3月22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据介绍,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应急〔2023〕70号)要求,山东编制了《山东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下称《指导目录》),各市要在《指导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梳理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山东将大力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执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情况,及时对《指导目录》进行调整;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实现过罚相当,形成支持信任并行、守法执法并重、激励约束并举的良性互动。

  山东还将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权运行的监督。

  《指导目录》将由省应急厅印发。《指导目录》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省级相关部门要完成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省级权责清单调整工作。通用目录调整后,市县相关部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本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作者:付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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