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将正式实施,内容涵盖交管电子证照应用、简化办牌办证手续、优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等方面。
从明天(7月1日)起,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将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试点城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直接申领电子行驶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处处长 王国强:电子行驶证的式样是全国统一,群众在办理车辆登记、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这些公安交管的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行驶证。
据了解,这一措施将在试点基础上,于2024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广应用。
在已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从明天(7月1日)起,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
按照现行规定,小型汽车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的,需要参加科目一、二、三全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这一规定也将有变化,从明天(7月1日)起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申请人重新申请原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处处长 王国强:考虑到申请人是已经具备了驾驶的技能,此次改革调整优化了重新申领驾驶证的考试的项目,只需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即可重新恢复驾驶资格。
按照现行规定,车主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车辆,申请注销登记后,需要到车管所窗口领取纸质机动车注销证明。从明天(7月1日)起,车主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并可以使用电子版注销证明按规定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此外,公安部还将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以及试点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等措施。
附件: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