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7项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涉企检查程序 杜绝随意检查

2024-07-05 06:50:25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田艳敏

  本报7月4日讯 日前,山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围绕5个方面提出17项措施,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肃查办涉企执法问题线索

  《若干措施》围绕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深化涉企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了17项措施。

  其中,山东将通过系统梳理、问题抽查、文件清理、警示教育、队伍培训等各项措施,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纠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随意、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重处罚轻普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行为,持续开展重点执法领域整治。

  严肃查办涉企执法问题线索,聚焦涉企执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行政罚款中侵害企业群众合法利益行为背后的责任、纪律、作风问题,开发数据分析比对模型,严肃查办“吃拿卡要”“任性执法”“随意执法”等方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山东将加强涉企督导检查调研活动统筹。严格涉企检查程序,强化内部审批执行,杜绝随意检查。大幅压减非执法类督导调研,杜绝各类无工作计划、无实际内容、不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入企督导调研。督导检查调研活动确需入企的,要依托涉企检查平台实行事前备案、扫码入企,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由于突发情况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因素未能事前备案的,要于入企后1个工作日内在涉企检查平台备案相关信息。

  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行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规范涉企检查事项、频次、内容,实现经营主体照单整改、执法人员依单检查。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尽量整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推进市县乡三级联动和部门联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压减入企检查次数。加强涉企检查结果处置标准化建设。检查结果依法需要企业整改的,实行“一次告知、全程跟踪、及时复核”。需要进一步立案调查的,严格立案审核,及时依法查处,做到工作闭环。需要采取纳入风险管控名单等行政管理措施的,要细化操作标准,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行政权力运用合法合理,防止执法人员借检查结果处置裁量权“吃拿卡要”、变相谋利。

  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山东将严格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审批流程,杜绝执法人员擅自出具执法文书。除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案件外,执法人员不得违规在现场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口头告知拟处罚金额等;适用简易程序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配备使用,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以及有可能产生争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适用。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动态调整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避免“小错重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对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原则上应当适用;确需调整适用的,应严格按程序报请批准后调整适用。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中全面告知内容、事实、理由、执法依据以及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充分保障企业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持续纠治乱罚款行为。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措施,持续优化罚款设定,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加强罚款监督,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问题。严格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将应当上缴的罚款收入,按照规定缴入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占用、挪用或者拖欠。财政部门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实施涉企强制措施。对企业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等措施时,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送达。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或超范围查封、扣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依法需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的严禁“指定服务”

  山东将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88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等渠道信息共享,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执法案件回访、诉求专题分析、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广泛汇集、统筹使用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推广行政执法廉政承诺制度。

  开展行政执法政策性文件集中清理。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考核评比要求等,对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搞排名”“纳入考核评比”等要求一律取消。加快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和部署应用,推行掌上执法、移动办案,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涉企检查、处罚线上运转,逐步实现事前备案、结果公示、全过程记录、全流程留痕。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应用,实现信息预警、流程控制、数据分析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提高涉企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依法将行政执法行为对各类经营主体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探索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搭建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三方沟通桥梁,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行政违法风险。规范涉企第三方服务,依法需要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严禁“指定服务”。

  在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山东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日常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加大正反向激励。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依规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作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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