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优化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布局、推动海洋特色产业加速集聚、增强海洋产业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集聚区开放合作水平五大主要任务。
优化布局方面,分类推进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巩固提升海洋渔业、做大做强海洋制造业、培育壮大海洋服务业,支持培育一批现代海洋渔业集聚区,因地制宜打造海洋制造相关产业集聚区,支持沿海市立足自身优势打造海洋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建设原则上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功能区)为载体,陆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公里,优先选取管理机构明确、区域界限清晰、海洋主导产业鲜明、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的区域,严格按照申报标准建设。
在加速海洋特色产业集聚上,指导各市明确各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逐步建立基本覆盖全省海洋主要产业的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体系。推动各地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差异化发展,原则上全省同类产业集聚区不超过3个,每市同类产业集聚区不超过1个,每个集聚区重点发展1个海洋主导产业。增强海洋产业创新能力,打造高水平海洋人才集聚高地。引导集聚区参与实施顶尖人才、标志性领军人才、青年人才、海外英才集聚和卓越工程师培育行动。深入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蓝色人才专项,支持集聚区加速集聚高水平产业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
《意见》还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聚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等国际贸易新业态。打破集聚区行政区划限制,探索异地合作共建产业集聚区。加强跨区域产业集聚区对接合作,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定向承接产业转移。根据《意见》,到2027年,全省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产值超100亿元的集聚区达到10个左右,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达到50个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8%左右;集聚区内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达到5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