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质量抽检结果:14批次在售商品不合格

2024-10-23 06:50:26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新黄河记者:苏冉

责任编辑:刘克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包括山东奥波荣泉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仪顺摩配装具经营部等在内的14家销售者销售的1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另有两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达标。官方提醒,一般头盔正常使用不应超过两年,如有条件,建议一年一换,保证性能正常。

  通报显示,2024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57批次,其中,生产领域8批次,流通领域38批次,电商领域1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等标准的要求,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的结构组成、佩戴装置、视野 、护目镜(耐磨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温)、标志、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临沂市集凯电动车用品厂、青岛固德复材科技有限公司2家生产者生产的2产品,以及青岛广发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德州市德城区美隆车业销售部、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天成车业销售中心、临沂市兰山区佰峰电动车经销商行、德州市德城区九一七机车配件经营部、济南市天桥区仪顺摩配装具经营部、山东奥波荣泉贸易有限公司、市中区丰云摩托车装具店、泰安市泰山区智电电动车专卖店、泰安雅旌商贸有限公司、高密诺康劳保有限公司、山东雅桉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市木源盛林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烟台秣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4家销售者销售的1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标志、标识、护目镜(耐磨性)、吸收碰撞能量(低温)项目。其中,生产者青岛固德复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者烟台秣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雅桉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北京神州罗地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头盔是人体头部重要的安全防护装具,包括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运动头盔等,其主要功能是当受碰撞、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时能有效地保护人体头部,减轻激烈碰撞时带来的强大冲击力或防止尖锐物体直接刺入头部,从而保护人体的生命安全。

  官方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时注意查看标识。内容包括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产品应具备发泡材料缓冲层。如果是选购摩托车乘员头盔,应选择有“CCC”标志的产品。

  学会试戴。查看头盔部件稳定程度,护目镜透光性应良好。头盔应与头部贴合舒服,不要购买与自己头型及尺寸不匹配的头盔。不匹配的头盔戴在头上,发生意外时,容易脱落而失去保护作用。

  日常使用头盔时,应避免将头盔长时间暴晒、雨淋,否则会加速头盔材料的老化,大大降低使用寿命,影响安全使用。另外,一般头盔正常使用不应超过两年,如有条件,建议一年一换,保证性能正常。

作者:新黄河记者:苏冉

责任编辑:刘克
新闻排行
进入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