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人在家中,可快递员未上门,也没打电话沟通,直接将包裹放在代收点或家门口,物流还显示“已签收”……12月1日,《工人日报》记者在济南采访了解到,不少消费者曾遇到快递“不告而投”或“被签收”的情况,这一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记者从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邮政管理局已向快递公司开具“不告而投”罚单118张。其中,仅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在11月上半月就开出了9张罚单。
“商家承诺送货上门,而且物品本身很重,快递员却不打电话联系我,直接将包裹放到驿站,这种做法不合适。”济南消费者陈女士说,今年“双11”期间她网购了一个哑铃,临近收货日期,自己还特意查了物流信息,看到后台显示“正在派件中”,她怕快递小哥空跑一趟,特意没出门。可左等右等,没人联系自己。后来翻看物流信息,才发现包裹已被放到附近的菜鸟驿站。
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实施。该办法明确指出,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属于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该办法已实施大半年时间,但仍有不少快递“不告而投”。至于原因,快递公司和快递员表示也有“苦衷”。
济南市某快递网点负责人说,快递员每投一个件只能拿到0.7元左右,可如果将快件放在第三方存放点,保存、编码、通知客户领取等工作都由第三方存放点负责,每件只用交约0.3元的“暂存服务费”,大大提高了快递员的承揽业务量和投递效率。
“每天的派送量很大,如果每一单都拨打客户电话联系的话,很花费时间,而且常常发生电话没人接或打不通的情况,还有不少消费者在填写收货地址的时候,写得较为模糊,无法精准找到配送地址。”快递员小张认为,直接将包裹存至驿站或快递柜方便且安全。
记者注意到,中国快递协会日前就“不告而投”行为发文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并非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针对经常出现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情况。不管是上门投递还是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都是可以的。
如何才能减少快递“不告而投”情况发生呢?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邮政业申诉中心工作人员王洁认为,一方面,要引导和监督快递企业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消费者也需要规范填写收件地址,及时接听配送电话,确保沟通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