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禁种铲毒通告,举报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2025-04-08 07:13:45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责任编辑:田艳敏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25年度全省禁种铲毒的通告》。以下为全文: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四、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举报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六、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巡查踏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依法承担禁种铲毒的主体责任,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确保4月30日前彻底铲除干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凡有关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未认真履行禁种铲毒职责,5月1日后被国家禁毒办或省禁毒办暗访踏查、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达到重点整治标准的,省禁毒委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分级分类重点整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东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各地报警电话

  110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18615660626

  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1-85083500

  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2-66573160

  淄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3-2136611

  枣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632-3658283

  东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46-7957126

  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5-6297284

  潍坊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6-8783511

  济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7-2961259

  泰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8-8288101

  威海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631-5192620

  日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633-7997251、7997522

  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9-8102375

  德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4-2292530

  聊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635-7170669

  滨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43-3301625

  菏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0530-3332599

  滨海公安局禁毒支队

  0546-8506398

  齐都公安局刑警支队

  0533-7506110

  银山公安局刑警支队

  0531-76820110

作者:新黄河记者:刘海奎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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