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选址意见批前公示 鲁豫省际交通动脉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2025-12-03 16:18:57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新黄河记者:李焜染

责任编辑:田艳敏

  12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鄄城至兰考(鲁豫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批前公示,标志着这条连接鲁西南与豫东地区的重要交通动脉建设,在规划选址环节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后续项目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公示期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公示信息显示,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菏泽市鄄城县姜楼村南,与在建的郓城至鄄城高速公路实现无缝衔接,向南一路串联起多地交通节点,最终止于东明县南娄寨村附近的鲁豫省界处,与河南省规划的兰沈高速鲁豫界至兰考段顺接,形成贯通鲁豫两省的快速交通走廊。

  在具体路线走向方面,项目经过精心规划设计,先后与多条国省县道、高速公路实现交叉互通:在董口镇东与S319相交,途经林庄村东与X081衔接,于翟庄村东与濮新高速交会,经孙楼村西与S251相连,随后在陆圈镇东侧与菏宝高速互通;继续向西南方向延伸后,跨越新兖铁路和万福河,与规划G327连接,再经赫庄村南、黄庄村南跨越S252后与新建S328交叉,于魏寨村西与规划岚菏高速菏泽至长垣段相交,最终在三春集镇南侧与G106交会。这一系列的交叉衔接设计,将有效构建起区域内“互联互通、纵横交错”的综合交通网络格局。

  公示明确指出,该项目符合《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整体要求,项目单位已按规定编制完成《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并顺利通过专家论证。同时,项目所在地规划选址主管部门已出具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完全符合规划选址的相关规定要求,为项目的合规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选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公示特别公布了咨询及意见反馈渠道。相关利害关系人若需了解具体选址情况,可致电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许可处,联系电话为0531-51791239。若有不同意见需反映,需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寄(送)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其中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据悉,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鲁西南地区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大幅提升区域交通通行效率,加速菏泽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同时为鲁豫两省省际经贸往来、人员流动提供更加便捷的交通支撑,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价值。

作者:新黄河记者:李焜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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