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招商引资鼓励清单》,推出十条“干货满满”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招商引资工作的正面引导,推动招商方式创新,形成招商合力。

招商引资是扩投资、稳增长的有力抓手,也是引进新变量、培育新优势的有效路径。《鼓励清单》共十条,其中第一、九、十条为综合性措施,第二到八条为招商引资方式的优化创新,特别是探索产业链供地、收购兼并式招商、“市场+资源+应用场景”定制化招商、设立市场化招商公司、区域联合招商等,为各市下步探索招商引资新模式提供指引。
《鼓励清单》围绕招商引资全流程进行系统性创新:在产业定位方面,明确鼓励各地突出特色优势和综合成本优势,构建差异化竞争格局;在招商方式上,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支持探索“产业链供地”模式,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统一规划布局,整体实施;在招商手段上,鼓励通过股权投资开展资本招商,探索“收购兼并式招商”;在服务模式上,创新提出“市场+资源+应用场景”定制化招商,为新业态、新产品提供验证机会。
此外,《鼓励清单》还支持设立市场化招商公司、产业投资公司,推动代理招商、委托招商、机构招商等模式发展,鼓励探索园区“租金换股权”等风险共担机制,全面提升招商引资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为项目“招得准、引得进”筑牢政策基础。
同步推出《山东省招商引资服务协调机制》,构建六大保障体系,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该机制涵盖招商引资全链条服务:
产业链协同机制将通过编制《山东省产业链招商项目机会清单》、依托“链长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措施,系统提升产业链招商的精准性和协同性;
招投联动机制通过聘请投资顾问、开展联合尽调等方式,将投资机构专业判断力转化为招商决策参考;
评估评价机制建立从项目洽谈到落地投产的全过程评价体系,杜绝“带病签约”;
要素保障机制创新性地允许每市每年提报1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保障,特别重大的项目“一事一议”;
信息流转机制推动项目信息在全省范围内有序匹配,探索建立信息提供地和项目承接地利益共享机制;
典型引领机制则通过案例推广、现场会等形式,发挥先进地区示范带动作用。
这些机制相互衔接,形成完整闭环,有效解决无序“内卷”、资源配置不够优化、与产业基金协同度不高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