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明确了“执行不能到位致生活困难可申请司法救助”的裁判指引。
决定书显示,该案申请人曾某于2025年4月与娄底某有限公司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至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需向曾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及经济补偿共计12万元。判决生效后,曾某于当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娄底某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到位金额为0元。
法院进一步查明,曾某因工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劳动能力下降导致收入锐减,其妻子无稳定工作和收入,家中还有老人需要赡养、小孩在校就读,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住所地村委会也出具了相关困难证明。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认为,曾某的情形符合“因执行不能到位致使救助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应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法定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经司法救助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曾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这一案例清晰界定了执行阶段司法救助的适用场景,为类似工伤索赔遇执行难的弱势群体提供了维权方向。”法律人士解读称,司法救助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辅助性救济,彰显司法温度。
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具体流程如何?新黄河记者此前就相关问题从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针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八种可给予救助的情形,涵盖刑事案件被害人、举报人、证人等特定群体,以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等。
从启动模式来看,分为“当事人申请”和“法院依职权告知”两种。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出申请,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环节发现当事人符合救助条件的,也会主动告知相关权利。受理法院会通过走访申请人所在社区、镇街,核实其生活状况及原案审理情况,严格审查救助资格。
在救助金额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申请人受损情况、现实生活处境、救助资金使用合理性等因素,按统一标准评定。达到一定金额的救助事项,需经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救助案件办结后,救助金将直接汇入申请人账户;若申请人家庭情况特殊复杂,相关单位还可对救助金进行提存和监督发放,确保资金仅用于生活、医疗或学习等必要用途。
此外,申请司法救助需准备完整材料,包括原案件法律文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家庭收入及资产状况证明、生活困难证明,以及是否已获得其他赔偿或救助的说明等,无法提供材料的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