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申报工作

2026-02-28 06:45:41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许凯

责任编辑:田艳敏

  近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通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6〕35号)部署,组织开展我省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申报工作。

山东组织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申报工作

  当前,算力互联互通成为产业共识。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是推进国家算力互联互通体系建设的核心抓手和关键承载,采用“1+M+N”架构,由1个已建成发布的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节点(国家节点)、M个区域节点和N个行业节点共同构成。具体来看,区域节点面向算力需求旺盛地区提供标识注册、资源汇聚等综合性支撑服务,行业节点聚焦重点行业提供市场化服务并接入区域节点,所有节点遵循“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则”运行,提升公共算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助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本次申报的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包括国家算力互联互通区域节点和行业节点。申报应注明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建设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持续资金保障能力。运营主体应持有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业单位除外),具有运营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近3年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实施主体(指承接建设、运营的机构)可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不可超过3家。

  通知要求,申报对象应按照《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方案》填写申报表,并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平台和线下途径报送至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区域节点和行业节点由省通信管理局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评审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申报单位应保证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不得重新申报。

作者: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许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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