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餐先关注公众号、授权头像昵称、绑定手机号……这些看似“常规”的网络点餐操作,今后在山东将被严格规范。近日,在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商务厅的支持下,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会同省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山东省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针对餐饮领域长期存在的过度收集信息、强制授权、隐私政策晦涩、账号注销难等突出问题,划出二十余条“红线”。
近年来,网络点餐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用餐的重要方式,但部分餐饮经营者通过扫码点餐小程序,变相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授权非必要个人信息,甚至频繁弹窗索要位置权限、发送营销信息且无法退订,引发大量消费投诉。《合规指引》的出台,旨在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回应消费者关切,推动餐饮行业合规经营。
《合规指引》明确,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通过在线点餐程序提供点餐服务的餐馆、饭店、酒店、快餐店、饮品店、农家乐等各类餐饮经营者,均须遵守。指引从信息处理规则、同意方式、最小必要收集、敏感信息授权、禁止频繁弹窗、信息共享与营销、账号注销、纸质菜单配备等十个方面,提出细化要求。
其中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必须以独立文本或隐私政策形式,用通俗易懂、字体适宜的方式明示信息处理规则;首次使用时须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获取消费者主动勾选或点击“同意”,不得与其他功能捆绑;不得以提供优惠券、会员折扣等名义,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或收集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等)。
针对敏感信息与手机权限,《合规指引》要求,如需获取消费者的昵称、头像、手机号或精准位置信息,必须取得消费者单独同意;消费者拒绝的,经营者必须提供能继续使用基本点餐功能的替代方式。同时,在线点餐程序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未经消费者单独同意或消费者明确拒绝的,不得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发送商业性营销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合规指引》特别强调,线下提供网络点餐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必须同时保留纸质菜单,且纸质菜单上的产品名称、价格、规格等信息须与线上一致,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使用网络点餐。
在消费者权利保障方面,指引要求经营者提供线上注销账号及删除个人信息的渠道,及时处理申请,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发点餐程序的经营者,须承担主体责任,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防范信息泄露、篡改或滥用;委托第三方处理的,须约定处理目的、期限、信息种类及保护措施,并监督执行,合同失效后第三方须返还或删除信息。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与省餐饮与住宿行业协会表示,将加强对网络点餐合规情况的社会监督,通过消费体验调查、受理投诉、发布合规警示等方式,推动指引落地见效。
消费者若遇到强制关注、过度索权、无法退订营销信息、账号注销难等问题,可先向经营者反映,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举报,也可依法提起诉讼。
据了解,《合规指引》为一般性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部门同时提醒消费者:点餐时仔细阅读隐私政策,对非必要授权敢于说“不”,并妥善保留消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