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在济青等6市开展犬猫产地检疫协检试点,服务群众携宠出行

2026-09-02 07:07:13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新黄河记者:孙锋

责任编辑:高原

  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犬猫产地检疫协检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犬猫产地检疫工作水平,方便群众携宠出行,推动“阳光检疫”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犬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山东省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在济南、青岛、枣庄、泰安、日照、德州等市开展犬猫产地检疫协检试点,通过引入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等专业力量,协助开展犬猫产地检疫服务,让检疫更便民、更高效。

  通知提出,我省将通过加强创新举措,优化犬猫检疫流程,充实检疫力量,提升专业水平,探索建立依靠社会专业力量协助开展犬猫产地检疫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便民的犬猫“阳光检疫”工作模式,打通为民办实事“最后一公里”,在守住防疫安全底线的同时,提升犬猫产地检疫服务效能,方便群众携宠出行。

  通知要求,试点市要加强与宠物协会、动物诊疗机构等专业机构和有条件的市县对接研讨、现场学习调研;摸排犬猫产地检疫、诊疗力量分布等情况,选择饲养量较大、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基础条件好、诊疗力量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由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作为协检点,安排符合条件的执业兽医作为协检人员开展犬猫信息核实、临床健康检查、出具协检结论。官方兽医依据协检结论、结合材料审核等情况,对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犬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犬只饲养者申报检疫时,应按规定提供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或者提供狂犬病免疫证明,且在免疫有效期内。

  健全制度规范方面,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犬猫产地检疫协检点条件、协检服务规范、协检点申报表等制度规范和表格样式,明确协检点主要职责、具体工作、定期报告等内容,健全犬猫协检制度规范,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行。此外,省动卫中心将做好技术指导。

  省畜牧兽医局表示,开展犬猫产地检疫协检试点,是提升检疫服务质效和方便群众携宠出行的重要举措,也是探索国家差异化检疫要求的具体实践,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市县要认真部署推进。试点地区上下级之间、主管部门与协检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协作配合,研究解决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难点堵点,加快工作进展。试点市县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相关检疫规程、制度规范开展工作。协检点要认真履行协检职责,做好安全防护,不得以协助检疫之名强制指定服务项目、推销产品。官方兽医要严格检疫出证,不得有违规委托出证、只签字不审核等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山东拟在济青等6市开展犬猫产地检疫协检试点,服务群众携宠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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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黄河记者:孙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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